汪宗保律师,男,系湖北十佳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查看更多》》
律师姓名:汪宗保
手机号码:13487178528
邮箱地址:13487178528@139.com
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6
执业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各类经济纠纷、公司法务、建筑工程、侵权纠纷
联系地址:樊城区春园路10号领秀中原写字楼21楼
文章导读: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那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关键词: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那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门,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那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门,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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