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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宗保律师,男,系湖北十佳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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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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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13487178528@139.com

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6

执业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各类经济纠纷、公司法务、建筑工程、侵权纠纷

联系地址:樊城区春园路10号领秀中原写字楼21楼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尺度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尺度,以去由《办法》划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尺度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门: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尺度;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尺度;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尺度。

     1,法律依据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尺度作出划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划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尺度依照有关法律的划定执行”。

     这当然符合立法的正当性和科学性精神,但因为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尺度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尺度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尺度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2,尺度划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划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糊口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尺度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尺度入行计算。

     大量的农夫工入进城镇打工或假寓,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门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进,假如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由于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尺度入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常常栖身地为例外。

     假如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进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

     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明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栖身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进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尺度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眼前人人同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假如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仍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3,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尺度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糊口津贴费”。

     详细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划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被扶养人糊口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除第1项用度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糊口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支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公道用度。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支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划定包括: 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津贴,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糊口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用具等用度,鉴定费。

     4,赔偿尺度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尺度《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划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进尺度,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春秋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仍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划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糊口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题目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划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尺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划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不乱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入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糊口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糊口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糊口完全不能自理,糊口大部门不能自理和糊口不能自理部门。

     (3).伤残等级的认定尺度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尺度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职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尺度。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职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合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尺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详细计算公式(一)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二)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三)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进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进x5年。

     当然,假如泛起《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划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进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峻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划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被扶养人糊口费的赔偿尺度以前对被扶养人糊口费,赔偿尺度是糊口难题津贴尺度或者基本糊口费尺度,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糊口保障尺度,也不外每月二三百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划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糊口消费支出尺度,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划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春秋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这也有别于就办法划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春秋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详细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糊口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糊口消费支出x(18岁—春秋): 2.被扶养人糊口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糊口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糊口消费支出x20年;3.被扶养人糊口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糊口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糊口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糊口消费支出x5年。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尺度(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抛却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入行解释的态度,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划定中的死亡赔偿轨制。

     按照这一新的态度,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详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尺度,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春秋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详细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职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职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进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职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对于在统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划定,"因统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残疾辅助用具费的赔偿尺度残疾辅助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实在现糊口自理或者从事出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糊口自助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划定,残疾辅助用具费按照普通合用用具的公道用度尺度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公道用度尺度。

     辅助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合用”是作为确定公道用度的尺度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用具应排斥奢靡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合用”,合用又有两个测试尺度: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2)符合"不乱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分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用具研究和出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用具的鉴定和配制。

     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分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用具用度。

     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用度5一10年。

     医疗费的赔偿尺度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练习所必需支出的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划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实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公道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练习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实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用度,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详细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尺度。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用度”。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详细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尺度的赔偿原则。

     误工费的赔偿尺度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往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划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进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进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进的,按照其均匀收进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实其均匀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均匀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用度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划定有固定收进确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均匀糊口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均匀收进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进须有正当证实;2.该固定收人必需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假如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进,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护理费的赔偿尺度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糊口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匡助而付出的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划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职员的收进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职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划定计算;护理职员没有收进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平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尺度计算。

     护理职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职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糊口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糊口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春秋,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公道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假如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哀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用度5一10年。

     假如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以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划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哀求返还。

     交通费的赔偿尺度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职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划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职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度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职员的出差的车旅费尺度支付交通费。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公道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住院伙食津贴费的赔偿尺度住院伙食津贴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津贴伙食所需要的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划定: 住院伙食津贴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职员的出差伙食津贴尺度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埠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职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公道部门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津贴费,津贴的是"住院”的"受害人”。

     假如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用度。

     营养费的赔偿尺度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知足受损机体对暖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需从其他食物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用度。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划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的赔偿尺度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尺度,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春秋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糊口在城镇仍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尺度这一题目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合用统一尺度予以确定。

     5,计算概述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进×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用具费=合用普通用具的公道用度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糊口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津贴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职员出差伙食津贴尺度(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进×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平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尺度×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进×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计算方法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入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平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门,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平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锁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6,违章赔偿一,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尺度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支属)向人民法院哀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题目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哀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死亡的赔偿项目和尺度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划定的相关用度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糊口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支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公道用度。

     三,致残赔偿项目和尺度其因增加糊口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用度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进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被扶养人糊口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尺度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用度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进,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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