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宗保律师,男,系湖北十佳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查看更多》》
律师姓名:汪宗保
手机号码:13487178528
邮箱地址:13487178528@139.com
执业证号:14206201310265906
执业律所: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各类经济纠纷、公司法务、建筑工程、侵权纠纷
联系地址:樊城区春园路10号领秀中原写字楼21楼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交通事故肇事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收拾整顿了相关内容,请望下文。
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受害人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
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入行法律上的补救。
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
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实收进状况的证据(一)《收进证实》有固定收进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均匀的月工资。
(二)《收进状况证实》没有固定收进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进状况证实。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分出具的证实文件。
三,提供证实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实》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职员误工时间的证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
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是非入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二十条划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进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进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进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进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进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实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进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均匀工资计算。
以上是小编收拾整顿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损失索赔需要的证据,交通事故造成误工损失的,要积极主张赔偿,实现自己权益的最大化,但愿上述内容能够帮到你,谢谢浏览!: 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时间限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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